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院公司产品质量,根据《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研字〔2020〕67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奖助学金种类、标准
第二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级奖励金等。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奖学金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及学校统筹经费设立。用于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每年9月按学年进行动态评定。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不分等级;高年级研究生(指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研究生,下同)分三个等级。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分二个等级;高年级研究生分三个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表1。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
培养类别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 (万元) |
博士生 |
新生 |
不分等级 |
100% |
1.5 |
高年级 |
一等 |
30% |
1.8 |
二等 |
60% |
1.3 |
三等 |
10% |
0.5 |
硕士生 |
新生 |
推免生 |
100% |
1.0 |
非推免生 |
100% |
0.8 |
高年级 |
一等 |
30% |
1.2 |
二等 |
60% |
0.8 |
三等 |
10% |
0.5 |
(三)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
主要面向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具体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表2。
表2 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
奖学金等级 |
奖励标准(万元) |
获奖名额 |
卓越奖 |
9.6 |
5 |
拔尖奖 |
4.8 |
30 |
创新奖 |
2.4 |
400 |
(四)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导师助学金三部分组成。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0.6万元。
集团助学金:由学校统筹利用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承担,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0.5万元,推免硕士生每生每年0.2万元,其他硕士生不设立。
导师助学金:由导师从科研项目经费或附属医院自筹经费中设立支出。享受导师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二级单位及导师制定。导师助学金最低资助标准见表3。
表3 导师助学金最低资助标准
学科门类 |
导师助学金资助标准 |
博士研究生 (金额:万元/年) |
硕士研究生 (金额:万元/年) |
人文社科类 |
0.4 |
0.15 |
管理学 |
0.5 |
0.2 |
理学、医学(不含临床医学) |
0.6 |
0.25 |
工学 |
0.8 |
0.3 |
临床医学 |
1.8 |
1.6 |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导师助学金由导师自行确定。
(五)各类校级奖励金
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校级奖励金,是由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设立的支持公司教育的公益项目。奖励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有关评审办法,由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同时可以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三章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组织
第五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年9月份组织评审,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或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第六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由校院两级进行评审。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我司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院评审工作,处理员工对评审结果的异议等工作。
第七条 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1.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下同)学分要求者;
2.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本办法及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7.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9.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第八条 创新成果认定以提供原件为准。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申请人在奖学金申报截止日后获得的创新成果,不能补报申请本学年的奖学金。
第九条 注意事项:
1.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研究生院等部门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2.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收回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学校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4.提前毕业研究生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颁发毕业证书的下月起,停发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
5.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研究生管理,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反映到学院,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否则,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严格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管理。不得擅自将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转入或转出学校。原在职考取研究生,如通过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开具不实“工资关系转移函”等方式弄虚作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按骗取学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中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至4。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正规赌足球的软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原《正规赌足球的软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正规赌足球的软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正规赌足球的软件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本细则若存在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司通知及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3.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实施细则
4.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7.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一章 评定条件
第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员工工作等活动。
第二条 研究生创新成果须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创新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
一等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学年度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认定办法见第二章评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需在学校核定的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A、B、C级期刊(包括SCI、SSCI或A&HCI英文期刊Q1、Q2、Q3、Q4区和中文类重要期刊顶尖和权威、核心级期刊,下同)发表。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下同)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B类及以上会议论文1篇。
2.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且有证书。
5.以主要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三)。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七)提交的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做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硕士研究生
学年度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2.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认定办法见第二章评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SSCI或A&HCI、CSSCI或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EI收录期刊或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C类及以上会议论文1篇。
2.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八。
5.以参与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或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三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五)。
7.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社会或经济效益。
第三条 因未按期完成学位课程学分或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考虑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申请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在Nature、Science、Cell等自然科学期刊,硕士研究生在A级期刊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论文1篇,可直接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如符合评定一等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参评条件之一,可申请参评二等或三等学业奖学金。
(三)“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参评二等或三等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 评定原则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申请材料同学概不受理评审。
(二)按综合成绩排名的原则来评定奖学金,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只计算学术成果得分,学习成绩作为参考,当学术成果得分相同的情形下按学习成绩的排序来确定排名;二等或三等学业奖学金的综合成绩由学术成果和学习成绩两项得分构成,即综合成绩=研究生学年内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得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术成果优先的原则执行。
注:学习成绩按加权平均绩点计算。
第五条 学术成果评分标准
(一)发表的SCI期刊论文,若在正规赌足球的软件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每篇记[20+(4-i)×5] * 4分,不在其内的每篇记[20+(4-i)×5]分,其中i=1,2,3,4为JCR的分区。
(二)发表的EI期刊论文每篇计10分,发表的CSCD期刊论文每篇计4分。
发表论文说明:
(i) 如果论文中研究生作者的第一单位是正规赌足球的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且满足如下情形之一,则该论文视为研究生的第一作者论文:
1)论文的第一作者;
2)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国内合作论文的通讯作者(论文中显示或检索系统认定);
4)所有作者按照姓氏排序的国际合作(含港澳台)论文,研究生都视为第一作者,但须按作者中的员工人数取平均分。
(ii) 已录用但未出版的论文不算,外文期刊至少要有doi或在线(online)出版。
(iii) 学术声誉差的收费SCI开源期刊论文不计分。
(三)授权发明专利(员工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员工为第二申请人)每项计分30分。
(四)科研获奖计分(按前一名的分值50%递减):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一等奖计1000分、二等奖计600分;获省部级一等奖计500 分、二等奖计300分、三等奖计160分。
(五)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情况(同一学科竞赛记分不累加;集体项目获奖的所有成员都记分,按前一名的分值50%递减;集体项目排名不分先后的则每人取平均分):
(1)国家级竞赛获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 分。
(2)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获奖:一等奖18分,二等奖12 分,三等奖6分。
(3)英语:全国竞赛特等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省部级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9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 分。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六条 研究生新生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不区分等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按推免和非推免生分为两个等级。新生入学后,学院负责对研究生人事档案到校情况,研究生工资关系(应届毕业生无工资关系)转入学校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档案、工资关系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结合研究生学籍及注册情况,确定并公示研究生新生获学业奖学金等级情况。
第七条 高年级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进行动态评定,在符合学校及学院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年内创新成果等综合业绩,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由学院按本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第八条 注意事项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 月31日,每年九月份评审。
(二)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内研究生其他奖助学金。
(三)采取伪造手段获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研究生管理,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而享受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反映到学院,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报相关部门追究研究生导师责任。
(五)博士生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者,如仍在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参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
(六)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如符合享受学业奖学金条件,入学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招生录取通知书上金额发放,第二学年后参与实际入学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
(七)保留学籍或休学研究生如复学后,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参与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超过基本学制年限,不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八)本细则适合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由正规赌足球的软件负责解释。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研字〔2020〕67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司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申请条件
第一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第一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二至第五学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条 研究生除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外,创新成果还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
1. 认定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认定办法见附件1;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五)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硕士研究生
1. 认定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认定办法见附件1;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SSCI或A&HCI期刊,或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收录期刊或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EI收录期刊、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B类及以上会议论文1篇。
2.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八)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第四条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五条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三章 评定原则
第六条 基本原则
与附件1第四条中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相同。
第七条 学术成果评分标准
同附件1第五条
第八条 注意事项
(一)对当年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对于已入学的学术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对于已入学的专业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二)公司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和研究生答辩情况,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
(三)本细则适合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正规赌足球的软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3
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研字〔2020〕67 号)文件精神, 为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吸引优质生源,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调动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积极性,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司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董事长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研究生,鼓励研究生争取原创性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分设三个等级: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
第一章 申请对象与条件
第一条 董事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读研究生可申请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第二条 董事长奖学金申请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攻读学位期间已取得重要学术价值科研成果,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卓越奖和拔尖奖:1.发表论文须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2.发表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3.专利需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
卓越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2.集团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单项专利转让1000万以上或2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拔尖奖:
1.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学科等学科专业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2.ESI前1‰高被引论文发表1篇;
3.单项专利转让300万以上或1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创新奖:
1. 认定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认定办法见附件1;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七;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六)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第三章 评定原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与附件1第四条中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相同。
第四条 学术成果评分标准
同附件1第五条
第五条 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可多次申请董事长奖学金,但已获批的董事长奖学金申报材料中的创新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获奖研究生在奖学金发放学年内保留学籍、休学或受到处分者,其董事长奖学金停发且不补发;在奖学金发放学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其董事长奖学金从答辩通过的下月起停发。
(三)获得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当年可同时用于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学金。
(四)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附件4
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司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工作,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研究生助学金评审
第一条 获得研究生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综合表现优秀,能按导师和学校要求完成相关的科研和学习任务;
(四)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五)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的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新生助学金确定。复试录取时,由学院初步确定其是否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第三条 高年级研究生助学金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审核一次,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一致。
第二章 研究生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第四条 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停发学年内学校助学金:
(一)本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本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本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四)不能继续履行科研或临床岗位职责者;
(五)本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第五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研究生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研究生助学金。
第六条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由于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其研究生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直至发满基本学制年限要求的助学金。
第七条 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导师助学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贡献大小自主设置。
提前毕业研究生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颁发毕业证书的下月起,停发研究生助学金。
第八条 研究生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停发且不补发助学金。助学金自注册之月起开始发放。
第九条 在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自批准之月起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 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研究生管理,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而享受了研究生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反映到所在二级单位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否则,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助学金,并报相关部门追究研究生导师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研究生导师高于学校最低标准要求发放导师助学金。导师应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建立学习、科研等方面的考核办法,考核认定未能充分履行职责或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可降低导师助学金发放标准或取消导师助学金发放。对无故不发放导师助学金的导师将要求补发助学金并酌情扣减下一年度该导师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学年)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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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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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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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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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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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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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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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度奖助学金等级 |
学业奖学金: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学金: 普通( ) 推免(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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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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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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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奖学金类别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研究生助学金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普通( ) 推免( ) 无( ) |
申请理由(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9、10条和参评条件阐述是否具备参评资格?2.重点填写符合申报学业奖学金相关等级条件的创新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生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考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1.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全脱产(); 2.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3.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一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6.其他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考评小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2.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3.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一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结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学金: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无( )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助学金等级: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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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无( )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助学金等级: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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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学年)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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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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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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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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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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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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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培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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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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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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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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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阶段 |
□硕士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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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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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理由(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阐述是否具备参评资格?2.重点填写符合申报国家奖学金条件的创新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参与社会实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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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考评意见 |
1.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全脱产(); 2.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3.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其他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评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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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9、10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2.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3.创新成果是否具备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4.其他意见: 5.结论:是否同意该同学为拟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同意( )、不同意( )
二级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二 级 单 位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同意该同学为拟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申请表( 学年)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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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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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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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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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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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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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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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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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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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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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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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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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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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阐述是否具备参评资格?2.重点填写符合申报董事长奖学金相关等级条件的创新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1.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全脱产(); 2.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3.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创新成果是否具备董事长奖学金拔尖奖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6.创新成果是否具备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7.其他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评审情况(在相应括号内划“√”): 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所获等级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2.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3.创新成果是否具备所获等级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4.其他意见:
5.结论:是否同意该同学为拟获得董事长奖学金下列等级推荐人选: 卓越奖( )、拔尖奖( )、创新奖( )、不同意任何等级( )。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同意该同学为拟获得董事长奖学金下列等级推荐人选: 卓越奖( )、拔尖奖( )、创新奖( )、不同意任何等级(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集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同意该同学获董事长奖学金下列等级:
卓越奖( )、拔尖奖( )、创新奖( )、不同意任何等级(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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