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年轻教师成长成才,增强学校创新驱动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学科、科研等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学校第十八次校务会议决定,现启动实施第三批“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特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项目应聚焦国际学术前沿,或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中力量解决学科最前沿的1-2个核心关键科学问题,并具有在科学、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力争在一些战略必争领域抢占制高点,在若干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领跑者和开拓者。
2.坚持开放合作。鼓励项目全方位加强国内外合作,并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大力提升我司学科国际学术声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技术职称,应当在本学科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或者技术优势,并具备冲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潜能。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所在申请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所在主体学科总体水平原则上处于全国同类一级学科前列;或主要支撑的ESI学科已进入或即将有望进入世界排名前1%行列;或能够引领新兴交叉学科抢占本领域制高点。二、评审认定
1.评审原则
(1)采取自愿申报、竞争立项的原则,按照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重实效的认定标准,择优择强分类遴选。
(2)创新驱动计划是以培养我司青年人才尽快成长成才为主要目标的团队建设计划,评审时着重考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基础和发展前景,以及项目本身的特色与创新。
2.评选方式
(1)形式审查: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申报内容的重复性以及申报资格与条件等进行审查。
(2)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提问答辩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围绕现有基础、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按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推荐名单。
(3)校务会认定:上报校务会审议批准后,立项建设。
三、项目经费资助原则
1.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文、理、工、医各学科的经费开支特点和支出结构;
2.人员经费不考虑在职人员绩效和加班补贴,据实安排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国际合作交流外专经费等;
3.公用经费不安排大型设备购置,原则上不安排校内燃料动力费;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经费使用按照项目预算申请额度,加强分年度经费执行管理,未达到执行进度的要求,学校将收回项目资金统筹安排。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填报《公司“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送研究生院学科办(三办413室),并提供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与项目相关的论文、项目、专利、奖项等清单及复印件等),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wumh@csu.edu.cn。
联系人:刘新少联系电话:88879207
武明花联系电话:88836883
附件:1.公司“创新驱动计划” 项目申报书
2.日程安排表
公司
2015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